
近日,有读者来电称她是我市一新建小区业主,近日,她家被盗,丢失许多贵重物品,她想咨询像这种情况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京师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徐杰律师: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条例,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分别确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财产保管服务,在发生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财产保管服务,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由物业公司对已经尽到安保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王中宙)











